关键词 |
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订购,永新立江泡沫消火栓箱,巴彦倬尔立江泡沫消火栓箱,五家渠立江泡沫消火栓箱 |
面向地区 |
材质类型 |
钢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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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剂类型 |
泡沫灭火剂 |
材质 |
钢 |
主要适用范围 |
施工现场 |
将燃烧盘放在地上,调平;调整好标准泡沫枪的位置。标准泡沫枪应水平安放,燃料液面1 000mm±50mm,与燃烧盘的距离以泡沫射流击在挡板中心位置上为准;
在燃烧盘中加入100L±2L燃料;
加完燃料5min内点燃燃烧盘中燃料。火焰布满燃烧盘时为预燃开始,预燃时间为60s±2s;
施加泡沫180s±2s。如果火焰能够熄灭,记录灭火时间;
停止施加泡沫300s±2s后将装有2L±0.1 L燃料的抗烧罐置于燃烧盘中央并点燃。观察抗烧情况,四分之一燃烧盘面积着火时即为25%抗烧时间。
钢质燃烧盘:内径2 400mm±k25mm,深度200mm±15mm,壁厚2.5mm;
挡板:长1 000mm±50mm,高1 000mm±50mm,适于缓施加试验;
钢质抗烧罐:内径300mm±5mm,深度250mm±5mm,壁厚2.5mm;
风速仪:0~10m/s;
秒表:精密度0.1s;
燃料:橡胶工业用溶剂油,符合SH 0004-90合格品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中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项目时。
;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结果符合本标准第4章相应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中取样。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灭火试验的结果,按本标准4.2中表2和表3的规定确定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应密封盛在有耐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腐蚀涂层的铁桶中或者塑料桶中,大包装200kg,小包装25kg。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储存温度应低于40℃,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凝固点5℃。
;运输应避免雨淋。防止受潮和包装桶受损。
;产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得混入其他物质和其他类型的灭火剂。
;水成膜泡沫(AFFF)灭火剂储存八年,其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1和4.2.1的规定。抗溶性水成膜泡沫(AFFF/AR)灭火剂储存两年之内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储存两至八年其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1和4.2.1的规定,但只能作为非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使用。
判 ;定 ;条 ;件
pH值
温度处理后测定值与温度处理前测定值的差值超出±0.5
发泡倍数
温度处理后测定值超出温度处理前测定值的±15%
泡沫25%析液时间
温度处理后测定值超出温度处理前测定值的±20%
总储量大于、等于500m^3立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总储量大于、等于200m^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区。
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总储量不大于500ms、单罐容量不大于2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总储备小于200m^3、单罐容量不大1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5m的地上水熔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卧式储罐;
一、泡沫混合液流量,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之间的环形面积计算,其泡沫混合液的小供给强度、泡沫产生器的大保护周长和连续供给时间,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和连续供给时间表3.2.2
二、泡沫堰板距离罐壁不应小于1.0m。当采用机械密封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25m;当采用软密封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9m。在泡沫堰板下部还应设置排水孔,其开孔面积宜按每lm^2环形面积设两个12mmX8mm的长方形孔计算。
当采用环泵或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时,泡沫液储罐应选用常压储罐;当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时,泡沫液储罐应选用压力储罐。
条泡沫液储罐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当采用钢罐时,其内壁应作防腐处理。
常压储罐宜采用卧式或立式圆柱形储罐,其上应设置液面计、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带控制阀的通气管。压力储罐上应设安全阀、排渣孔、进料孔、人孔和取样孔。
主营行业:消防器材/产品 |
公司主营:轻便消防水龙,轻便水龙,消防轻便水龙,轻便水龙卷盘--> |
采购产品:消防配件 |
主营地区:福建省南安市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6-08-04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8年 |
登记机关: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及配件、消防电子产品、水暖器材、阀门、五金配件、防火材料及配套产品、气体灭火系列、防火涂料;消防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消防产品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362000 |
公司电话:595-86296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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