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股权激励咨询,股权结构,股权设计,股权设计方案 |
面向地区 |
主持人 |
其它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1) “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拟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上给予认可);(2) 拟上市主体股东人数穿透性(持股平台、信托等)审查(直接和间接股东不超过200人),单一主体上市,在激励上会简单一些,稍复杂点的则会有非上市部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但这对激励的影响不大,是单维度的;比较复杂的是存在多主体上市可能,其中涉及集团和子公司的关系问题,大致有三种情况:(1)以集团整体业绩为导向(多条业务线,集团整体上市)(2)以个体子公司业绩为导向(子公司可单融资、单上市)(3)集团整体 子公司双导向激励方式(集团整体、子公司均可上市)这就要求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站在公司治理的层面来思考资本、业务、组织和人的问题,再接下来才是股权激励。
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俗称管理合伙人或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o 股权风险规避模型
《申报》认为,物流精细化运营后,末尾配送的成本和效力成为优化,不约而同将后一千米的物流配送寄予在机械人身上,阿里和京东相继推出自立研发的送货机械人。无人机方面,顺丰、京东、邮政等也纷纷加快计划举措。
综观许多股权激励培训或咨询项目 ,充斥其中的乃是一种"主体性哲学",就是说其中的基本考虑是:这个股权项目会给"我"带来利益,,并因此去设计相应的方案。也因如此,我们发现,在这些方案的设计过程中,很少出现对于"他者"(利益相关方)的考量。这在"术"上体现为常常忽略对象的需求而"自说自话",忘记了一个股权项目可能需要针对不同的对象去设计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在"势"上往往缺乏对顶层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的系统思考、缺乏对全面薪酬激励体系的整合考量,往往一头扎到"方案"之中,陷入"就目方案谈方案"、"为股权而股权的误区;在"道"上更缺乏一种"由内而外"的思考,即考虑这个方案对"他者"可能带来的冲击,这样的冲击又将如何反过来影响项目的进程及方案的效果,方案实施往往还会出现如下问题:
最近来访记录
最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