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徐州水土保持方案,哈萨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 |
面向地区 |
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水土保持方案不通过。
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都不予通过。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中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明确指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中项目基本情况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石方挖方(含表土剥离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中项目基本情况还应明确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等。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中,在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的编制情况中,应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中的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及主要气象要素、主要土壤、植被类型与林草覆盖率。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中的防治标准以及目标值,应明确方案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的标准等级和目标值。
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中包括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弃渣(土、石)场和取土(石、料)场设置、施工方法等,明确对主体工程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