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桂林标书代写,标书代写全程服务,桂林标书代写,海口标书代写 |
面向地区 |
但是,采购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恶意质疑的相关规定。不仅如此,94号令第十三条还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也就是说,质疑的门槛其实是很低的,除了法定质疑期之外发出质疑函这一种情形,其他的质疑都要答复。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供应商救济权利,同时也是为了尽量多地将纠纷化解在质疑阶段,而不是到解决纠纷成本更高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阶段。
这种怕答复的顾虑,反映了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采购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不够。打铁还需自身硬,其实,只要对法规体系理解到位,就能做到答复质疑有理有据,不怕被抓住把柄。当然,这需要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认真学习采购法规。
这种状况的出现,原因有二:
一是:招标文件中没有事先拟好的合同全本作为需要响应的文件,而是仅仅找了一个普通的、没有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的参考文本或者示范文本列入了招标文件。
二是: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定标的其他规定?
进入终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少于三名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无论采用何种评定标方法,中标人失去中标资格需重新组织招标的,或招标工程进入评定标程序后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变更评定办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启动招标投标程序。
————— 认证资质 —————